Friday, May 6, 2011

列王纪上第14章:《别作无神和无知的王》
GK611 晨祷灵粮6/5/2011 (主讲:陈炎明牧师)

引言:

两位不认识神的王 – 可悲!

一、无神之王真可悲

以色列是神的选民,而以色列的王竟然不认识神,而是随从外帮人离弃真神,敬拜偶像?耶罗波安王因此而大大的得罪神。最终害到家族要面对灭亡的后果,而且是悲惨的下场。家族中死在城中就被狗吃、死在田中则被鸟吃(V11),总之就是不得好死!王不是不需要神,而是不认识神,对神无知。孩子病重,恐怕御医或国中的名医都无能为力了,然而他却想起曾经预言他会作王的先知,能够知道神的心意,于是要妻子易装前往送礼和求问。可惜这是他的无知和理解,为什么不是直接祷告求神呢?而是暗地求问先知。最终还是难逃祸患。
· 拜偶像的后果是可怕的,我们的家人亲友中还有这样的人吗?让我们想想他们的永恒结局,为他们祷告吧!向他们传讲真理吧,你不传等谁传呢?

二、神总先给人机会 (V7-8)

神先是给耶罗波安祝福/赐予国位、有拣选、有高举、有设立。但是人一旦藐视、不理,不但没有顺服神的吩咐,而且还任意犯罪,而且是犯了最得罪神的罪,就是背弃造人的主,认人造的物作父,大逆不道,结果是可怕的!
· 神爱世人,神子耶稣更是为世人而死,只是世人不信,所以他们会面临永恒的灭亡。我们所亲爱的家人如果 没机会听见福音而悔改,他们也是要面临永恒的灭亡不是吗?

三、人的问题是不肯悔改 (V9)

不是神没有给人机会和恩典,而是人没有把握悔改离恶的机会。所以人最终都要承担罪的后果。
· 但是神也会向我们追讨责任,因为神把某些人放在我们身旁,他们有没有机会听见福音,那是我们的责任!

四、当权者犯罪跟随者也遭殃 (V21-31)

所罗门的罪殃及儿子罗波安,新王犯罪又殃及全犹大人。拜偶像、同性恋、还有种种恶事(V24),罪使神的祝福离开,祸患、抢夺、严重的亏损都随之而来!
· 弟兄姐妹,咒诅并非神的心意,神是定意要祝福祂的子民,除非我们硬心任意败坏!

总结:

无神的王、国、家、教会、个人,都是可悲的。所以我们要认定神、爱神、听神,更要紧是要有属灵的传承!我们既领受了神的话和提醒,也要提醒我们身旁可接触的人。否则他们陷无知犯罪的网罗,我们也是难逃被神追究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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