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February 24, 2011

约拿第3章:顺服就有神迹

GK611 晨祷灵粮24/2 /2011 (主讲:陈炎明牧师)

引言:

神给人第二次机会,二度呼召约拿(V1)。人生有很多事情有第二次的机会,但是生命就不一定有第二次机会。神要用我们,也只有这一生。你不愿被主用,不是为生活,其实一生就当掉了!

一、起来、去、宣告!

1.我们要“起来”,从逃跑中起来、从躲避中起来、从下跌中起来。你如今无论在什么光景,神要我们起来。

2.跟着是“去”! -- 往神的命定而去!去工作、去读书、去宣教、去结婚、区事奉……。总之神有话语给你,你就行动吧!

3.“宣告神的话” – 在无真理的地方、在黑暗的地方、在需要救恩的地方。→ 就是要听从神,听从那差你的。听从,神对人的旨意就是要人学会听从,会听是最美的生命。会听就蒙祝福。

二、神大能与「去」的人同在

这段经文记载约拿才走了三分之一的路程,感觉上好像只是很轻易的讲一讲,神所说的那一句话:「再等四十日,尼尼微就要倾覆了。」(V4)。这是什么信息,既没说该怎么做?要如何回应?只是照说神要他说的。结果全城从大到小,上至君王、下至小孩,个个都禁食祷告、认罪悔改、切切祷告离开恶行。

上周刚读完的马可16章最后一节说到「门徒出去,到处宣讲福音。主和他们同工,用神迹随着,证实所传的道。」这应许和约拿的经历是一样的。你听不听呢?回应不回应呢?

三、神按人的反应来反应(V10)

神是察看人行为的神。当人离开恶行,既是不再犯罪,神就改变了原定的灾祸。我们本就是蒙应许,得祝福的人。但是,是“不听话”的问题拦阻了神的祝福,所以我们一定要听话,要顺服不是吗?正如父母要孩子听话、老师要学生听话、校长要老师听话、上司要下属听话、组长要组员听话等等。凡事要在一个对的原则底下行事。按照真理的原则来说:(罗13:1)“在上有权柄的,人人当顺服他,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,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。”如果我们不能听从地上看得见的权柄者的话,要听从那看不见,或者说其实是已经写出来的圣经神的话,其实是更难的。

神的祝福与帮助随时都为人预备,问题是人的反应和心态对了,神的祝福也就随之而来到。

总结:

约拿的经历就如同一台戏,摆在我们面前,你想得到什么结局呢? 选择在于你,顺服就有神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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