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K611晨祷灵23/10/2013
主讲:陈炎明牧师
一、神更怜悯贫穷人(V1-7)
神是大有怜悯的神,【耶和华在他面前宣告说:“耶和华,耶和华,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,不轻易发怒,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。】 (出 34:6)
神的属性是绝对公平的,祂不偏待人;但是那些缺乏或贫困的,却更蒙怜恤与眷顾。正因为神在财物上给他们少,所以在灵性上却可以给他们更多。因此,在物质上较缺乏的人大可感恩,因为灵里是有富足的应许。对于我们当中已经在物质上丰富的弟兄姐妹而言,就要加倍追求灵性上的成长,以免陷入灵里的贫困,那就太可惜了。
人的自然天性是先敬罗衣后敬人,但是属神的美徳却非如此,所以一定要明白神的心。公平对待人,不以貌取人。
二、神要我们有怜悯(V8-13)
人要表明自己已经做了多少好事、对事,但是只要错一事就是犯错了。所以在律法上无需逞强,因为无论做多少,都难免面对审判。百密也难免有一疏,从律法的角度说,只错一条也就说错。
真理说:“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“(V13)!
如果人有怜悯的心,处处以体恤为出发,那就很像神的心,因为神就是满有怜悯的神。不但主耶稣的心肠是如此,就是旧约的耶和华神也是如此,人一旦以怜悯为中心,其实就跨越了许多律法规条,神就是要人活出这样的信仰人生。
三、信心要配合行为(V14-26)
雅各的名言就是【信心没有行为就是死的】,人称义是因为行为(V24),而保罗的名言却刚好相反:【人是因信称义】,而完全不靠行为!其实两者都没有错。雅各说的是信仰的结果,保罗说的是信仰的起点或根基。不是因为做了什么才配得称义,全因神所成就的。然而怎么证明你已经拥有这样的信心?就是透过实际的行为活出来。
我们要有单纯的信心为根基,更要有行为的展现为结果,如此的信仰才显得真实和有影响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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