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February 28, 2012

约翰福音9:出黑暗入光明
GK611晨祷灵粮28/02/2012 (主讲:陈炎明牧师)

引言:
人有罪是个事实。罗马书3:23说"世人都犯了罪•••。"很多问题和毛病和罪有关,这也是为什么来求耶稣医治的病人常会听见耶稣说,:「你的罪赦了。」可见疾病常是和罪有关。然而今天的经文刚好给我们看到疾病的另一个原因:「为了彰显神的荣耀!」

一、黑暗世人需要光
人常喜欢在一段经文,和一节经文的领受中去断定一个真理,其实往往就会出现以偏概全的问题。以今天经文中的瞎子来说,人会有两种先入为主的信念,眼瞎的问题是因为犯罪?又或者是因为祖先的咒诅的问题,都有可能。但是对于这经文中的瞎子来说,却有第三种意义,是为了彰显神的荣耀。先有眼瞎,才有后来的看见。

瞎眼就是看不见,看不见就是活在黑暗中,黑暗中的人就是见不到光。今天世上有许多有眼无珠的"属灵瞎子",只看短暂的眼前,不想人生的永恒。只见世界,不见真s神。真是有眼的瞎子,这是主对那些不信之人的形容(V39)。这其实都是不同层度的"瞎子"不是吗?

换言之,这段经文最重要的意思就是:「耶稣是世上的光!」(V5)要叫黑暗中的人看见真光。今天世上有许多活在黑暗中的人,甚至自己都不知道原来自己是瞎的。所以就不知道自己原来需要出黑暗入光明,而我们的存在就是有这使命。

二、按我所知见证主
人怎么形容耶稣,对于这被治愈的瞎子才不在乎(V25)!瞎子经历医治是个不可否定的事实,至于耶稣是谁?他做了什么?他是不是神的儿子?也许按瞎子有限的知识和经验,无法讲得很清楚到底耶稣是谁(V36)。但是有一件事是他永远不会忘记的,从前他看不见,如今看见了。

我们教会有很多从黑暗入光,从眼瞎到看见的见证人。他们也许没有高言大智去传讲真理,但是他们对神的经历是什么,他们自己深知道,这就是他们的见证。

今天我们的生命就是要经历神的大能。见证神的权能!

总结:
黑暗世人需要光,按人所知见证主。神国掌权,一切改变!出黑暗,入光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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