箴言第23章:《“不要”为“要”得真自由》
GK611晨祷灵粮23/9/2011 (主讲:丘均发弟兄)
引言:
在箴言23章,神因为爱我们,所以劝诫我们不要做无益的事,不要做那些看似享乐,其实是要让我们受捆绑,甚至会失掉生命的事。
一、不要贪恋财物(V1-5)
美食—比喻为物质享受,钱财—财富,两样都是神赐予人的美好祝福。但神不要我们全心专注于追求财富与物质的享受,而陷入“不满足”的牛角尖里,以至身心灵处在永远不够的蒙蔽里。
不是拥有越多的财富就越快乐的。因为当我们视财物为生命最重要的事物时,就会害怕失去它,以至最终食不知味,睡不安眠,一心只想着要保全那虚无又不可靠的财物。
所以,神不要我们因为追求那随时会消失并带不走的东西,而失去了永生的祝福!
神不要我们贪恋财物,就是要我们不被财物奴役,得以善用祂的祝福,透过我们去祝福他人。
二、不要受恶人利诱(V6-9)
恶者知道我们的软弱与破口,所以会以难以抗拒的方式来利诱我们,并且最终要‘连本带利’的夺回。恶人都带着‘恶眼’(V6)—坏心眼,坏心机待人。笑脸款待的背后是藏着诡计的,就像高利贷(大耳窿)。
属世的心机凡事都图回报,而且不觉得有错,所以无须与他们争辩(V9),唯有神的恩典是白白给我们的!
神警戒我们不要受恶人的利诱,是不要我们先甜后苦,最终受恶人辖制!
三、不要落井下石(V10-11)
以色列律法特别吩咐,不可侵占寡妇孤儿的东西(出22:22,申27:19)。因为神就是爱,所以也要我们以爱相待。寡妇与孤儿代表弱势无助的群体,所以神明文规定,不可占他们的便宜。
所以我们不要贪图微小利益,而做了损人利己的事,因为神必会为他们伸冤辩屈!
神不要我们被贪念蒙蔽,而做了得罪人与神的事,导致人神共愤!
四、不可藐视父母(V22-25)
藐视:轻看,不尊重。
儿女本应孝敬父母,不可藐视父母,但父母也不要惹儿女的气(弗;:4),以免灭了儿女的志气。
家庭不该有“藐视”的成分存在,不然就会带来不合一的破口,大家不再坦诚沟通,觉得有不被重视的感受。亲密的感情也遭影响,渐而失去了互相敬爱,温暖的家也变成了冰冷的旅店!
神不要我们有‘藐视’的心态,就因为不要我们的家庭破裂(包括情感上)!
五、不可被情欲与酒精迷醉(V27-35)
妓女与酒精代表情欲欢快的感觉。所以,没有神的人很容易就会在问题中藉着吃、喝、嫖、赌来解愁,寻找短暂的快乐。但是这样的消愁方式,不但不能解决问题,更会使我们受捆绑,而不能自拔,难上加难的越陷越深!
神提醒我们,我儿 要将你的心归我,你的眼目也要喜悦我的道路(V26),唯有当我们愿意喜悦神的道路时,我们才能摆脱情欲纠缠,不再受情欲的祸害!
总结:
神因为爱我们,不愿我们陷入罪的捆绑与陷阱,所以神不要我们做的事,都为要使我们得益处,得自由!神要训练我们藉着祂,有能力去抗拒曾经使我们跌倒的诱惑,从此不是“不能”而是“不要”,身心灵不再有任何的辖制,在一切事上都得到真正的自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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