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March 2, 2011

雅各书第2章:行出信心

GK611 晨祷灵粮2/3 /2011 (主讲:陈炎明牧师)

引言:

保罗说我们是“因信称义”;我们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着信,不是出于自己也不是出于行为(弗2:8-9),但是为什么雅各所讲的又刚好相反过来呢?

一、行出可见的信心

有信心的信仰是可看见的。(V1-8)

神怎么看人,我也怎么看人。主 不偏待人。人总是先敬罗衣后敬人。但是求主给我们有属灵的眼光,看见怜悯贫穷,帮助弱势群体,就如同是做在主身上。他们有需要,我们又能给予,那就强过我们做了很多,但是人却不觉得有需要,那就是浪费了。

真理要我们「爱人如己」(V8),越是不可爱的人越是需要爱,你所付出的对方能领受,这才是最美的付出。

二、行出真理的信心

今天神还会以律法审判人吗?(V9-13)
我们都明白主耶稣白白的代我们的罪受刑罚,好让我们因信而得以称义,但是这里为什么还提到犯罪和审判呢?

今天不是没有律法,反而是标准更高了。旧约说不可杀人,但是耶稣说只要恨人就已经是杀人。是否因为耶稣已经给人无价的恩典,所以我们杀人也不算为罪了呢?

V13说不怜悯人的,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。又说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的,既是说唯有当我们以生命活出真实的信仰,否则都难逃审判。用律法来看,我们都会发现自己有许多作不到,达不到标准的罪。但是仰望耶稣,是主的爱主的怜悯,让我们可以有主的心,那就是我们的得胜。原来人有怜悯时就可以向审判夸胜,关键就在于我们是以耶稣的心为我们的焦点。爱能遮掩许多的过犯,有爱有怜悯原来就超越了许多律法的归条。

三、行出行动的信心

看得见的信心就是活出见证(V14-26)

真信心是有行动的,是可看见的。经文中举了亚伯拉罕、妓女喇合都是活生生的提出他们的行为见证。可见真信仰不单是有信心,更是要有行为。

这里和保罗所说的「因信称义」好像是相反的说法,其实不然,因为保罗是对律法主义中的犹太人而言。人的得救全在乎对耶稣代死之信心,不是靠律法、不是靠行为。但是雅各所说的是有了得救的信心之后,就是以实际的见证来活出信仰。否则的话信仰就只是一个理论,而没有了实际的影响力。

总结:

信心不只是名词,更加是动词。成为基督徒是因为信心,做个好见证的基督徒则是因为信心的行动,是做出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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